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市、縣(市、區)財政局:
現將《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1〕 22號)(以下簡稱《辦法》)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合理確定采購需求和實施計劃
采購人應當切實落實需求管理主體責任,主管預算單位要加強對所屬預算單位的督促和指導,各預算單位要依法依規開展需求調查,并根據項目預算和績效目標,科學合理確定項目技術、商務要求,做好合同訂立和管理安排。不得設置不合理的企業資質、所在地等限制性規定及隱性門檻,不得以企業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和財務指標作為供應商的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不得在企業股權結構、經營年限等方面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切實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優化營商環境等各項政策。
二、加強采購需求管理內控制度建設
采購人應將采購需求管理作為本單位政府采購內控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健全政府采購需求管理制度和審查工作機制,細化工作要求和執行標準,明確崗位權限和職責,加強對采購需求的風險防控,預判采購需求形成和實現過程中的各種風險事項,有針對性地提出應對措施和替代方案,從源頭上防范和化解風險。
三、建立供應商誠信履約承諾機制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建立供應商誠信履約承諾機制,在采購文件中設置供應商誠信履約承諾函,事先告知不按規定簽訂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法律風險,并要求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文件中承諾誠信履約,防范不按規定簽訂合同或者履行合同行為的發生。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發現供應商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主動收集證據,并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財政部門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追究有關供應商法律責任。
四、加強政策宣傳和監督檢查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積極宣傳《辦法》的要求,明確需備案的采購實施計劃內容,暢通采購實施計劃備案渠道,方便采購人開展備案工作。同時,要依法加強對政府采購需求管理的監督檢查,將采購人需求管理作為政府采購活動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如發現采購人違反《辦法》的規定,可采取約談、書面關注等方式責令采購人整改,并告知其主管預算單位。對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將有關線索移交同級紀檢監察、審計部門處理。
《辦法》自 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加強省級政府采購項目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財購〔2016]171號)同時廢止。
安徽省財政廳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