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健全學籍管理制度,規范學生轉專業管理工作,更好地助力學生成才,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與轉學暫行辦法》和《淮南師范學院學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基本原則
第一條 注重學生個性發展。學生轉專業以尊重學生志愿和興趣,發揮學生專長,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為原則。
第二條 結合專業建設實際。學生轉專業工作應以符合各專業現有辦學條件和保證各專業正常教學秩序為前提。
第三條 公平、公開、公正、規范。學生轉專業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應體現公平、公開、公正,嚴格遵守規定的程序,自覺接受監督。
第二章 轉專業條件
第四條 學生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確有專長,對所申請轉入專業具有濃厚的興趣、志向和基礎,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
(二)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診斷確認,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
(三)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四)第一學期成績排名在本年級本專業前40%者。
第三章 轉專業程序
第五條 轉專業申請受理要求和時間
(一)每位學生在校期間申請轉專業只有一次機會。
(二)新生入學后軍訓及入學教育結束之前,可以申請轉專業。在要轉入的專業設施條件滿足的情況下,且通過考核可以轉專業,但是非國控專業學生不得轉入國控的專業。考核方式:文化課考試(40%)+專長測試(40%)+軍訓及入學教育表現(20%)。
(三)入學后第一學期末,可以申請轉專業。每個專業限制轉入人數不超過5人。若申請人數超過5人,學校將組織轉專業考核,擇優確定。考核方式:文化課考試(40%)+專長測試(40%)+在校表現(20%)。
(四)第四條中(二)(三)所列情況經學校核實同意后,可以轉專業。
第六條 轉專業流程
(一)入學后軍訓及入學教育結束之前轉專業:
新生可在入學后軍訓及入學教育結束之前,按程序申請轉入適合自己就讀且卻有所長的專業學習。需填寫《淮南師范學院應用技術學院轉專業審批表》,考核通過后,按流程辦理簽署審批意見后報教務處備案,以便進行學籍調整。
(二)第一學期末轉專業:
第一學期末,學生確有特殊原因申請轉專業的,需填寫《淮南師范學院應用技術學院轉專業審批表》,根據考核成績排名確定后,按流程辦理簽署審批意見后報教務處備案,以便進行學籍調整。
第四章 轉專業學生學籍、成績管理
第七條 學籍管理
教務處每年3月30日前統一對上一年度轉專業學生進行學籍注冊信息調整。
第八條 成績管理
學生轉專業后,未修讀的新專業已開課程,需補修;已修讀的新專業開課課程,可申請課程免修。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 學生轉專業后,第一學年的學費多退少補,第二學年的后續學費按轉入專業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