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實訓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有關法令和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真正落到實處,確保教學任務安全、順利的進行,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教職員工及學生必須在認真貫徹執行與其工作、學習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規則的同時,認真遵守本制度。
2、外來人員也必須遵守本制度,本校教職員工有責任監督、檢查與指導。
3、實訓過程中指導教師必須堅守崗位,在實訓期間必須穿好工作服,按規定穿防護用具,嚴禁穿高跟鞋和拖鞋進行實習操作。
4、凡不屬于本人操作的儀器、設備、工具或車輛,未經指導教師同意一律不得亂動,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5、在對各種設備、工具或車輛進行操作之前,必須進行安全可靠的確認檢查,操作中不準超負荷。學生必須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操作,指導教師有責任和義務向學生明確安全注意事項和指導學生安全操作。
6、各種安全宣傳標語、標志、操作規程不準隨意挪動、涂改、任意拆除、要保持清晰、完好、美觀。
7、實訓場地和通行通道,必須保持清潔暢通,因教學或實訓需要所設置的有危險因素的區域必須明示并安裝圍欄或蓋板,未經允許不準隨意挪動。
8、各種材料和廢料、廢油必須放置在不礙通行的指定地點,以確保實訓場地和車間清潔整齊。
9、機動車輛在車間內行駛,不準有人拘車、爬上跳下,和駕駛室兩側站人。
10、電氣設備和線路絕緣必須良好,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措施,非電氣人員不準接、拆設備和線路。
11、所有帶電的儀器、設備或工具,使用前必須嚴格檢查線路、開關有無漏電。在確認無問題后方可使用,使用完后要將導線纏好,謹防導線壓在重物或砸削物下,以防漏電傷人造成事故。
12、必須堅持實訓車間休息和下班時拉電閘的制度,不得帶電擅離崗位。
13、各種消防用具、器材要經常保持良好,放置在規定位置,不得隨意亂動。
14、各種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均不得帶入車間或在車間內存放。
15、外來人員未經車間主管領導批準不準私自在車間內亂竄,更不準私自動用設備、工具、車輛,如有違反,教職員工及廣大同學均有權制止,對不聽勸告,情節嚴重者需及時報告領導進行處理。
16、對首次進行車間實訓的學生,在實訓操作之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培訓者不得參加實訓操作。
17、凡違反上述制度規定者,按學校相關獎懲條例執行。
18、其它未明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