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黨委的集中統一領導下,在分管領導(工會主席)的具體領導下,負責團結教育廣大會員、做好職工福利等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履行工會四項社會職能(維護、建設、參與、教育) , 充分發揮工會組織是黨組織聯系群眾“橋梁、紐帶”的作用,協助黨政組織發動教職工積極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發揮工會的特色和優勢,依照“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2)負責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籌備、組織工作,并貫徹執行教代會的決議,承擔教代會閉會期間日常工作;
(3)負責關心和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協助學校黨政部門貫徹執行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和其它各項政策、法規、法令,并及時向學校黨政領導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4)負責配合辦公室做好教職工健康保護工作;
(5)負責關心教職工業余文化生活,發揮工會宣傳陣地和活動室的作用,積極組織和開展有益于身體健康的文體活動,促進學校精神文明和校園文化的建設;
(6)負責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履行好監督職能,為搞好學校校務公開發揮積極的作用;
(7)負責協同辦公室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做好教職工勞動安全保護工作;
(8)負責做好工會改革發展等重大規劃;
(9)負責做好工會內部日常管理工作;
(10)負責做好工會宣傳工作;
(11)負責做好工會疫情防控、消防、安全、資產管理、業務資料管理、整理、歸檔上交等工作;
(12)負責配合做好本部門職工年度考核、評先評優等工作;
(13)負責做好與學校各部門協調、支持、配合工作;
(14)負責領導交辦工作,妥善處置臨時、突發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