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黨委的集中統一領導下,在分管領導具體領導下,負責做好對學校行管、教育教學、服務等全面督導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建立完善學校督導考核相關制度;
(2)負責學校工作質量、工作效率的督導、檢查、考核等工作;
(3)負責學校勞動紀律、工作作風的督導、檢查、考核等工作;
(4)負責制定本部門學期、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計劃、總結及部門預算等工作;
(5)負責做好本部門發展規劃的制定;
(6)負責做好本部門內部日常管理工作;
(7)負責做好本部門職工思想政治教育、意識形態管理等工作;
(8)負責做好本部門宣傳工作;
(9)負責做好本部門疫情防控、消防、安全、資產管理、業務資料管理、整理、歸檔上交等工作;
(10)負責做好與學校各部門協調、支持、配合工作;
(11)負責配合做好本部門職工年度考核、評先評優等工作;
(12)負責本部門應當履行的其它職責;
(13)負責領導交辦工作,妥善處置臨時、突發性工作。